# 日本规定,代理多家保险公司并在比较后作推荐的代理人,必须说明可比产品的概要和推荐理由

网页: https://flyvolo.ai/zh/changes/ev-20170401-insurance-agent-7
日期: 2017-04-01 · 阶段: 限制或撤回
这条记录能改变任务判断吗? 能
职业: https://flyvolo.ai/zh/careers/insurance-agent

## 适用范围

日本。该施行规则规定,代理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的保险招揽人,如果是从同类可比保单中挑选符合客户意向的一份来提出建议,就必须说明这些可比保单的概要和建议理由;不作这种挑选而提出建议的,也要说明理由。所引条款在 e-Gov 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的各版本中文字相同。这项义务落在招揽人身上,招揽人可以是代理公司而不是个人;它不涉及比价网站。

## 来源

- e-Gov 法令検索 — 保険業法施行規則(平成八年大蔵省令第五号)第二百二十七条の二第三項第四号 — https://laws.e-gov.go.jp/law/408M50000040005 (一手来源)

## 这意味着什么

在日本,解释推荐的保单为何不同于其他被比较的保单,是代理人的法定义务,不是可有可无的服务。

## 它还不能说明什么

一个国家;义务落在代理机构上(可以是公司),并没有规定必须由人来解释。

## 怎么自己核实

在 e-Gov 打开《保险业法施行规则》,翻到第二百二十七条之二,找到「比較可能な同種の保険契約の概要及び当該提案の理由」。


更多: https://flyvolo.ai/llms.t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