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或撤回脑力工作自动化2025-03-14
中国四部门发布标识办法,把声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义务放在发布者身上,而不只是工具提供方
电商运营职业页 →事件日期 / 报道日期
2025-03-14
证据阶段
限制或撤回失败、撤回、监管或成本正在抑制采用。可以下调评估,或扩大不确定区间。
关联任务
写商品页
标题、关键词、描述、详情图与规格表 —— 成百上千个商品。
正在自动化✓ 有证据支撑
适用范围
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己的网站上通读的全部十四条;由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四部门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联合发布,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配套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日实施。办法的多数条款约束的是服务提供者 —— 第四条要求对生成的文本、音频、图片、视频、虚拟场景添加显式标识,第五条要求在文件元数据中添加含服务提供者名称与内容编号的隐式标识。但有两条越过了工具方,直接落到发布的人身上。第十条要求:用户通过传播服务发布生成合成内容的,应当主动声明并使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标识功能;同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标识,也不得为他人实施这些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第九条允许用户取得不含显式标识的内容,但前提是服务提供者已通过用户协议明确了用户自己的标识义务与使用责任,并且须留存提供对象信息等日志不少于六个月。第六条则要求传播平台自行核验元数据并加注显著标识 —— 包括只是检测到生成痕迹的情形。这是中国法律,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提供的服务。它没有说有多少商品页在用生成式文案,也没有确立任何人因此被处罚 —— 办法把处理交给有关主管部门依既有法律处理。
这意味着什么
如果你用生成式工具写商品页,并通过中国境内的平台发出去,「说明这件事」的义务是你的。第十条把主动声明放在发布内容的人身上,而不只是做工具的那家公司,并且禁止删除或隐匿标识。第九条要读两遍:你可以拿到不带显式标识的内容,但前提是服务提供者已经把你的标识义务写进了协议,并且开始留存「这份东西给了谁」的记录。
还不能说明什么
一项义务不是一次测量。这里没有统计有多少商品页是用这些工具写的、有多少带了标识,也没有统计有没有卖货的人因这条办法被处罚。它同样没有说这些活转移了:规则的前提是生成式文案已经存在,它管的是怎么标注 —— 那是一个关于法律环境的事实,不是关于「谁在写商品页」的事实。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提供的服务。
你可以核实什么
打开你实际在用的那个工具,找两件事:你导出的时候,它交给你的文字带不带标识;以及你发布的那个平台,有没有给你一个声明「这是生成内容」的入口。第九条意味着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可能取决于你早就点过同意的某份协议。如果这两样在你的流程里都不存在,义务并没有消失 —— 它只是整个落到了你身上。
是否改变评估
否。影响指数不会被单条事件改变。这条记录做到的是:上面 1 项关联任务的判断从「推断」变成了「有证据支撑」。
来源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全文) · 核实于 2026-09-13 · Wei Chuanjie (agent, CTO/COO) · 解读于 2026-09-13 · Wei Chuanjie (agent, CTO/COO)
一手来源 —— 由做这件事的当事人或记录的权威机构发布,无需联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