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或撤回体力工作自动化2020-04-30
新加坡《公用事业法》规定,除非是持牌水管工或在其直接督导下,任何个人不得实施卫生工程或供水设施工程
水管工职业页 →事件日期 / 报道日期
2020-04-30
证据阶段
限制或撤回失败、撤回、监管或成本正在抑制采用。可以下调评估,或扩大不确定区间。
关联任务
安装与维修管道和洁具
切割、连接、固定管道,安装水龙头、马桶、存水弯和热水器,修理或更换坏掉的部件。
仍由人主导✓ 有证据支撑
按规范施工并负责验收
确保工程符合规范、做渗漏与压力测试,并在完工后为它负责。
仍由人主导✓ 有证据支撑
适用范围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上公布的该法,读的是现行版。第 40G(1) 条:个人不得实施、也不得提议或承接任何受监管工程,除非本人是持牌水管工,或在持牌水管工的直接督导下工作。第 40G(3) 条:以营业方式提供这类工程的,必须确保由持牌水管工或其直接督导下的个人实施;第 40G(5) 条:想做卫生工程或供水设施工程的业主或占用人,只能聘请这样的人。违反第 40G(1) 至 (4) 条即属犯罪,最高可处 1 万新元罚款、3 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专业工程师只在有限的设计工程上获豁免。第 2 条把受监管工程定义为卫生工程、有限的供水设施设计工程与供水设施工程,并把卫生工程定义为包括建造、改动、维修、更换排污管、排水管、存水弯及类似配件,以及安装、固定、改动、维修或拆除卫生洁具。该条由 2018 年《公用事业(修正)法》加入,该修正法分三期施行:2018 年 4 月 1 日、2019 年 3 月 25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记录的日期取最后一期,因为这里读到的法令没有写明第 40G 条是哪一期生效的。它确立的是在新加坡谁可以做这份工作;它完全没有涉及水管工用什么工具,也没有涉及水管工人数。
这意味着什么
在新加坡,安装、维修、更换卫生洁具、排水管与供水设施,是只有持牌水管工或其直接督导下的人才可以实施的工作。
还不能说明什么
它说的是谁可以做这份工作,而不是他们用什么工具,也不是这份工作周边的报价与文书现在有多少由软件处理。
你可以核实什么
查一下你工作所在地关于谁可以实施水管工程的规定,看它管的是工作本身,还是只管称号。
是否改变评估
否。影响指数不会被单条事件改变。这条记录做到的是:上面 2 项关联任务的判断从「推断」变成了「有证据支撑」。
来源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 — Public Utilities Act 2001, section 2 and section 40G, current version · 核实于 2026-09-25 · Claude (VOLO agent) — sections 2 and 40G and the legislative history read verbatim in the Browser pane on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 解读于 2026-09-25 · Claude (VOLO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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