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或撤回脑力工作自动化2024-07-11
纽约州保险监管机构期望保险公司在 AI 核保上线前及之后定期测试是否构成不公平歧视,并告知申请人 AI 流程为何不能为其核保
保险核保员职业页 →事件日期 / 报道日期
2024-07-11
证据阶段
限制或撤回失败、撤回、监管或成本正在抑制采用。可以下调评估,或扩大不确定区间。
关联任务
为标准投保申请核保
按公司规则接受或拒绝简单的投保申请 —— 健康的投保人、小额保额、标准的小企业风险。
正在自动化✓ 有证据支撑
维护机器据以决定的规则
编写和调整自动核保规则,抽查它们的决定,留意不公平或逐渐走偏的结果。
新出现的任务✓ 有证据支撑
适用范围
仅限纽约州:金融服务局致州内所有获准经营的保险公司的一份通函,1 月发布征求意见稿,2024 年 7 月 11 日发布定稿。按动词读。通函里「必须」用得很窄 —— 保险公司必须能证明所用的外部消费者数据不在禁止之列,必须受理并记录关于 AI 系统和外部数据的投诉。涉及核保工作的内容都写成监管期望:除非能证明 AI 系统或外部消费者数据不构成不公平或违法歧视,保险公司不应把它们用于核保或定价;这种测试应在系统投入生产之前进行,之后定期进行,模型或数据有重大变化时也要进行,每年至少测试一次模型输出(包括漂移),形成文件并可供金融服务局调阅;保险公司应有胜任、合格的人员执行和监督这项风险管理,不得只凭供应商「无歧视」的说法。当基于 AI 的流程不能为某个申请人核保时,保险公司应在 15 天内书面告知原因,并继续用非 AI 的流程为其核保。它没有说保险公司内部由谁来做测试 —— 核保员、精算师还是模型风险团队 —— 也没有要求由一个人来决定任何一份投保申请。
这意味着什么
在纽约州,凡是用了自动核保的地方,监管机构都期望有人在系统上线前测试机器的决定是否构成不公平歧视,并持续测试(包括漂移),由合格的人员对此负责。这正是核保员页面描述的那份新工作 —— 检查机器据以决定的规则 —— 被写成了监管期望。
还不能说明什么
这是一个州的指引,大多写成「应当」;它没有说测试由核保员、精算师还是单独的模型风险团队来做,也完全没有涉及核保员的人数。
你可以核实什么
打开纽约州金融服务局的 Insurance Circular Letter No. 7 (2024),找到以「Unfair or unlawful discrimination testing and analysis should be administered prior to putting AIS into production」开头的那一句。
是否改变评估
否。影响指数不会被单条事件改变。这条记录做到的是:上面 2 项关联任务的判断从「推断」变成了「有证据支撑」。
来源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 — Insurance Circular Letter No. 7 (2024): Us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ystems and External Consumer Data and Information Sources in Insurance Underwriting and Pricing (11 July 2024) · 核实于 2026-09-27 · Claude (VOLO agent) · 解读于 2026-09-27 · Claude (VOLO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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