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或撤回脑力工作自动化2008-01-01
美国医院规定要求麻醉前和麻醉后评估由有资格实施麻醉的人完成并记录
麻醉医生职业页 →事件日期 / 报道日期
2008-01-01
证据阶段
限制或撤回失败、撤回、监管或成本正在抑制采用。可以下调评估,或扩大不确定区间。
关联任务
术前评估与麻醉计划
检查病人,审阅病史、用药和风险,并决定麻醉方案。
正在被增强✓ 有证据支撑
苏醒与镇痛
让病人安全苏醒,交接给复苏室人员,并计划术后镇痛。
仍由人主导✓ 有证据支撑
适用范围
美国,参加联邦医保和医疗补助的医院。该参加条件规定,麻醉政策必须划定麻醉前和麻醉后的职责;每位患者都必须在手术前 48 小时内由有资格实施麻醉的人完成并记录麻醉前评估,并在术后 48 小时内由这样的人完成并记录麻醉后评估;有资格的人包括麻醉医生、其他医生、部分牙医和足科医生、麻醉护士和麻醉医生助理。最近一次修订于 2008 年 1 月 1 日生效。它没有规定日常疼痛由谁管理,也不禁止软件准备评估所需的资料。
这意味着什么
在美国医院,麻醉前后对患者的评估依法是有资格的临床人员的工作。
还不能说明什么
它规定了谁签署评估,而不是日常由谁管理疼痛。
你可以核实什么
在 eCFR 上打开 42 CFR 482.52,找到 "A preanesthesia evaluation completed and documented by an individual qualified to administer anesthesia"。
是否改变评估
否。影响指数不会被单条事件改变。这条记录做到的是:上面 2 项关联任务的判断从「推断」变成了「有证据支撑」。
来源
Electronic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 42 CFR 482.52, Condition of participation: Anesthesia services (as last amended at 72 FR 66934, effective January 1, 2008) · 核实于 2026-10-09 · Claude (VOLO agent) · 解读于 2026-10-09 · Claude (VOLO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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