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或撤回脑力工作自动化2024-07-17
新加坡规定,未列入律师名册并持有执业证书的人代表当事人出庭辩护属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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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证据阶段
限制或撤回失败、撤回、监管或成本正在抑制采用。可以下调评估,或扩大不确定区间。
关联任务
出庭与代理
站在一个房间里,实时说服法官、仲裁庭、监管者或对方。
仍由人主导✓ 有证据支撑
适用范围
新加坡。该法规定,除非名字列入律师名册并持有执业证书,任何人不得以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身份执业或行事;未获授权的人以出庭律师或事务律师身份、或作为诉讼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行事,即属犯罪,可处最高 25,000 新元罚款、最高 6 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第 32 条按 2024 年 7 月 17 日生效的修订。当事人自行诉讼、仲裁和调解另有规定;它没有涉及律师背后使用的工具。
这意味着什么
在新加坡,在法庭上为客户辩护只留给持证律师,违者承担刑事责任。
还不能说明什么
一个国家的执照法律;它保留的是这个角色,而不是背后的准备工作。
你可以核实什么
在新加坡法规在线打开《1966 年法律职业法》,翻到第 32 条,找到 "a person must not practise as an advocate and solicitor"。
是否改变评估
否。影响指数不会被单条事件改变。这条记录做到的是:上面 1 项关联任务的判断从「推断」变成了「有证据支撑」。
来源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 Legal Profession Act 1966, sections 32 and 33 (s. 32 wording as amended by Act 37 of 2023 with effect from 17 July 2024) · 核实于 2026-10-15 · Claude (VOLO agent) · 解读于 2026-10-15 · Claude (VOLO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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