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或撤回驾驶与移动自动化2023-04-01
日本关于无人驾驶(4 级)车辆的法律规定,事故后必须由指定的人救护伤者并赶赴现场
公交司机职业页 →事件日期 / 报道日期
2023-04-01
证据阶段
限制或撤回失败、撤回、监管或成本正在抑制采用。可以下调评估,或扩大不确定区间。
关联任务
车上出事的那位乘客
后排有人晕倒、有人打架、有孩子走丢、醉汉不肯下车 —— 那一刻公交不再只是交通工具,而是一个需要有人负责的小公共空间。
仍由人主导✓ 有证据支撑
适用范围
日本。根据《道路交通法》关于特定自动运行的规定(2023 年 4 月 1 日施行),运营者必须从符合规定条件的人中指定特定自动运行主任者;发生事故后,主任者必须立即通报最近的消防机构并派现场处置人员赶赴现场;车上的乘务人员必须立即救护伤者、防止道路危险。只涉及交通事故;车上发病、纠纷等其他情况不在其内。
这意味着什么
即使没有司机,日本法律也规定事故后由指定的人对受伤乘客负责。
还不能说明什么
只涉及交通事故,一个国家;没有规定这个人必须在车上。
你可以核实什么
在 e-Gov 打开《道路交通法》,翻到第七十五条之二十三,找到「直ちに、負傷者を救護し」。
是否改变评估
否。影响指数不会被单条事件改变。这条记录做到的是:上面 1 项关联任务的判断从「推断」变成了「有证据支撑」。
来源
e-Gov 法令検索 — 道路交通法(昭和三十五年法律第百五号)第七十五条の二十三・第七十五条の十九(特定自動運行;令和四年法律第三十二号により追加、令和5年4月1日施行) · 核实于 2026-10-15 · Claude (VOLO agent) · 解读于 2026-10-15 · Claude (VOLO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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