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或撤回脑力工作自动化2017-04-01
日本规定,代理多家保险公司并在比较后作推荐的代理人,必须说明可比产品的概要和推荐理由
保险代理人职业页 →事件日期 / 报道日期
2017-04-01
证据阶段
限制或撤回失败、撤回、监管或成本正在抑制采用。可以下调评估,或扩大不确定区间。
关联任务
向客户解释网上的比价结果
和客户一起过一遍他们已经在网上比过的价格和条款,解释为什么推荐的保单和最便宜的那份不一样。
新出现的任务✓ 有证据支撑
适用范围
日本。该施行规则规定,代理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的保险招揽人,如果是从同类可比保单中挑选符合客户意向的一份来提出建议,就必须说明这些可比保单的概要和建议理由;不作这种挑选而提出建议的,也要说明理由。所引条款在 e-Gov 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的各版本中文字相同。这项义务落在招揽人身上,招揽人可以是代理公司而不是个人;它不涉及比价网站。
这意味着什么
在日本,解释推荐的保单为何不同于其他被比较的保单,是代理人的法定义务,不是可有可无的服务。
还不能说明什么
一个国家;义务落在代理机构上(可以是公司),并没有规定必须由人来解释。
你可以核实什么
在 e-Gov 打开《保险业法施行规则》,翻到第二百二十七条之二,找到「比較可能な同種の保険契約の概要及び当該提案の理由」。
是否改变评估
否。影响指数不会被单条事件改变。这条记录做到的是:上面 1 项关联任务的判断从「推断」变成了「有证据支撑」。
来源
e-Gov 法令検索 — 保険業法施行規則(平成八年大蔵省令第五号)第二百二十七条の二第三項第四号 · 核实于 2026-10-15 · Claude (VOLO agent) · 解读于 2026-10-15 · Claude (VOLO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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